一、资格复审对象、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资格复审对象:按照《公告》和《通知》规定,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按照3:1的比例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1月2日—1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资格复审递补时间:2020年1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三)资格复审地点: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903办公室(巴中市江北大道西段74号)。
(四)资格复审需携带的证明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本人到场,并准备以下材料:
1.《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职位)原件及复印件。
4.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5.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委培生、定向生须出具原委培、定向单位的同意报考手续。
7.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期间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以电话方式通知,凡因通讯不畅而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弃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其他事宜
1.按有关规定,资格复审合格后面试时须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2.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将新的联络方式告知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827—5817903。
附件:1.2019年巴中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