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
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详见附件。
二、体检对象确定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在参加了专业科目面试的人员中,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对象;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专业科目笔试的办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出现无递补对象、递补对象资格审查不合格、全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部分放弃参加面试等情况的岗位,造成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名额达不到3:1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按程序直接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否则,将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所有环节并在本次不予聘用。
确定为本次体检对象的考生共29名,详见附件。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与执行标准
2020年1月4日(星期六)在指定的医院全封闭进行。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操作。
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向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结论不合格的将按规定在参与了面试的人员中按前述规定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四、体检手续承办
请列入首次体检的29名体检对象于2020年1月4日(星期六)上午7:3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2张到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填写《巴中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表》(贴上照片),并按500元/人·次左右准备体检费用,于体检时自行向承检医院缴纳。
五、参检注意事项
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承办体检手续并服从体检安排,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的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空腹10至12小时抽血检验。
2.体检当日早晨切勿进食,以便空腹应检。
3.体检时按医生要求需补充检查的对象,承检医院将现场收取补充检查费,请考生做好准备。
4.参检对象一律统一乘坐车辆,亲属及其他无关人员请勿陪同参检。
5.请相互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立即向工作人员和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未尽事宜,由本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
巴中市市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暨是否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x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30日 按照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巴中市市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的要求,经网络报名、公共科目笔试、按政策加分后笔试总成绩的公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和专业科目面试等程序,目前,对参加了专业科目面试的考生的成绩已计算完毕,即将进入首次体检环节,现将有关情况及首次体检等相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
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详见附件。
二、体检对象确定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在参加了专业科目面试的人员中,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对象;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专业科目笔试的办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出现无递补对象、递补对象资格审查不合格、全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部分放弃参加面试等情况的岗位,造成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名额达不到3:1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按程序直接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否则,将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所有环节并在本次不予聘用。
确定为本次体检对象的考生共29名,详见附件。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与执行标准
2020年1月4日(星期六)在指定的医院全封闭进行。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操作。
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向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结论不合格的将按规定在参与了面试的人员中按前述规定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四、体检手续承办
请列入首次体检的29名体检对象于2020年1月4日(星期六)上午7:3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2张到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填写《巴中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表》(贴上照片),并按500元/人·次左右准备体检费用,于体检时自行向承检医院缴纳。
五、参检注意事项
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承办体检手续并服从体检安排,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的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空腹10至12小时抽血检验。
2.体检当日早晨切勿进食,以便空腹应检。
3.体检时按医生要求需补充检查的对象,承检医院将现场收取补充检查费,请考生做好准备。
4.参检对象一律统一乘坐车辆,亲属及其他无关人员请勿陪同参检。
5.请相互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立即向工作人员和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未尽事宜,由本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
巴中市市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暨是否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x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