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成绩
考生的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笔试成绩附件中备注“进入”的考生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按照招考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下同)。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无笔试缺考科目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要求
(一)时间:2020年1月9日-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地点: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三楼会议室(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
(三)所需资料:
(1)《报名信息表》2份(请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其中,属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查时不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务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任一招聘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单。
四、递补要求
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工作于2020年1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在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三楼会议室(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进行。请与进入资格审查考生名次接近有希望递补的考生密切关注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的递补资格审查公告。
五、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当日,考生凭面试通知单、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
六、特别提示: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未能参加资格审查或递补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七、相关咨询电话
翠屏区人社局0831—8237647、8237648
附件: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2019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