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面向社会、双向选择、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确保特岗全科医生的综合素质。
二、招聘计划
全县共计划招聘特岗全科医生12名,具体见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四川省内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四、报考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愿意长期扎根乡镇为基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作贡献。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4.男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
5.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经过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或社区卫生人员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未取得全科医学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须在服务期间参加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的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并获得基层与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1日8:30至12月17日18:00。
2.报名地点:兴文县卫生健康局综合股(五楼),电话:0831-8831132。
3.报名方式和要求: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请报考者如实填写《2019年兴文县公开招聘特岗全科医生报名表》(附件2),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件和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象:所有报考人员。
2.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及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注意事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考核
根据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情况,采取不同的考核形式进行招聘。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出计划数,则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数,则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岗位调剂
如出现个别岗位无人应聘的情况,则经征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出计划数的岗位人员意见后进行岗位调剂,如果岗位调剂后仍然出现空缺岗位且有部分岗位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数,则取消空缺岗位,增加报名人数较多岗位的招聘名额。
(五)组织体检
如果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数,则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直接进入体检程序;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多于计划数,则按各岗位成绩排名先后,等额进入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规定的派遣期间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县卫生健康局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岗位匹配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考察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七)公示公布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人社局审核,对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实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确认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同时填写审核确认材料和《四川省特岗全科医生基本信息登记表》,经卫健、人社部门审查后聘用,报省、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
五、管理待遇
此次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结合实际需要,统一安排到本县的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聘期4年。特岗全科医生在聘期内的管理和待遇严格按照《宜宾市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所有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类人员同等工资和社会保险待遇。派驻乡镇卫生院期间,乡镇卫生院负责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对于聘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合格、本人志愿长期扎根乡镇卫生院服务的特岗全科医生,经县卫生健康局、编制部门、人社部门核准,在乡镇卫生院空余编制内,由乡镇卫生院按有关规定正式聘用。
六、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需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资格审查和体检。
2.笔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岗位数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技能测试环节,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技能测试形式和要求另行通知。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报考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不随意放弃。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联 系 人:张雪露 彭 菊
联系电话:0831-8831132(兴文县卫生健康局)
附件:1.兴文县公开考核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岗位表
2.《2019年兴文县公开招聘特岗全科医生报名表》(点击下载)
兴文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10日
附件1
兴文县公开考核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岗位表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招聘名额 |
备注 |
兴文县古宋镇卫生院 |
医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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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县古宋镇卫生院万寿分院 |
医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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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县太平卫生院 |
医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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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县共乐镇卫生院 |
医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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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县五星镇卫生院 |
医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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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县僰王山卫生院 |
医生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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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县麒麟苗族乡卫生院 |
医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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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县毓秀卫生院 |
医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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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县大坝苗族乡卫生院 |
医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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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县大河苗族乡卫生院 |
医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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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县九丝城镇卫生院 |
医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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