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计划
计划公开选调1名事业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要求见《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选调范围、对象
(一)选调范围:面向我市及所辖县(市、区)。
(二)选调对象:必须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平行流动和顺向流动原则;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出示单位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书面证明。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历年年度考核均未有不合格、不称职);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处分未满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基层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10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929办公室(德阳市旌阳区瑞河街57号)。
3.报名方式:报考者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4.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1份;②《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贴上照片,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1份;③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出具加盖鲜章)1份;④近三年年度考核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1份;⑤《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或其他能证明本人事业人员身份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1份;⑥2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⑦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资格审查
依照选调范围和条件的要求,由市住建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合格者,确定为考试对象。资格审查时均审查原件,收取复印件。考生如有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岗位调整
选调名额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之比不低于1:3,若报名时间截止未达到该比例,未达比例的选调岗位取消。
五、考试
考核分为笔试、面试。考试综合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
(一)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职位所需基本理论知识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依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报考职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未达到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当场公布面试得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因报考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所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结束后,依照考试综合成绩按选调岗位比例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如果出现并列,对并列人员再次进行面试取优胜者。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hujian.deyang.gov.cn/)公布。
六、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因个人原因选调岗位产生缺额,按选调职位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市住建局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根据考生报考职位考试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八、确定选调对象和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选调对象,选调对象在德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即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各岗位产生缺额则取消选调计划。
九、监督管理及纪律要求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二)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选调工作坚持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公开、选调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组织人事、纪检和社会各界监督。
(三)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已经被选调的退回原单位,责任自负。
(四)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选调工作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重点监督选调的各个程序和环节是否公开、公正。
本公告由市住建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8-2553927
附件:1.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