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与其他单位无劳务纠纷(本人书面承诺);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与地点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4日—2019年10月18日(每日8:00—12:00,14:30—17:30),报名地点设在南江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人事科,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核。
2.报名与资格审核
填写报名表。报名者根据医院公布的招聘职位在人事科如实填写《南江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且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
现场报名。报考者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核: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毕业证(初始学历和最高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执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及个人简历一份。
四、面试考核
考核时间医院将以短信方式另行通知,此次实行考核招聘,以面试答辩方式进行合格性考核。考核内容以各专业国家执业和职称资格考试用书为主并适当扩展延伸,重点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考核总分为100分,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成绩并由其本人签字确认。按照考核得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即为考核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环节。
五、体检
根据公示考核成绩无异议后确定体检对象,由我院预防保健科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产生的缺额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挂网公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不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待核实后确定。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分管职能部门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试岗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医院人事科统一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录用的人员属于合同制人员(编外)。
2.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本招聘公告由南江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27-8230732。
南江县人民医院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