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
(一)体检人员
根据《四川省2019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规定,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可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达到比例职位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选。名单详见附件(附件1)。
(二)体检地点、集合时间
1.时间:2019年7月5日(星期五)。
2.地点:见体检通知书。
3.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2019年7月4日16:00到汶川县公安局会议室领取体检通知书。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若没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后果自负。
(三)体检相关规定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本通知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须按照《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阿坝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阿坝州公安局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察(核)内容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18〕29号)进行尿液毒品检测。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体检收费标准
按有关标准由体检医院收取体检费,请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交纳。
二、考察
州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责任意识、组织纪律、遵纪守法、担任干部职务、干部评先评优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四川省2019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不具备《四川省2019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者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的,确定为考察不合格,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
三、注意事项
1.体检当天考生应携带有效身份证及体检通知书参加体检。
2.进入体检的考生须下载并如实填写《阿坝州2019年选调生录用政审表》(附件3),并在体检当天连同就业协议一式三份交州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考取研究生或被其他单位录(聘)用的考生,务必在体检前慎重考虑,凡被录用后因上述原因不报到者,取消录用,同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如有自愿放弃者,务必于7月4日前将《自愿放弃选调承诺书》交至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科。
3.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敬请仔细阅读,如因不按注意事项要求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考生务必合理安排时间、保持通讯畅通,若通讯方式有变,请及时告知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科。如因手机关机、停机、换号等造成组织上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5.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网站公布的体检、考察相关公告事项,影响体检、考察工作的,一律由考生自行负责。
未尽事宜,请与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科联系,联系电话:0837-2820138。
附件:1.阿坝州2019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进入递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2.体检注意事项
3.阿坝州2019年选调生录用政审表
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2019年7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