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对象
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复审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排名成绩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成绩查询处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6月17日(星期一)8:30—12:00。
地点:凉山州委党校教学大楼一楼(西昌市商业街3段35号)
(三)资格复审须具备的材料
复审时应携带《2019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近期证件照(2寸)2张(与网上提交的照片相同)、笔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本或户籍证明(面向本省、本州及木里县招考的职位,生源地报考的考生提供原户口本户口迁出页)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其中:
1.要求进行彝语口语测试的职位(26190010、26190011)提供彝语口语测试合格证;
2.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含二维码)》);
3.招录对象中面向“本县退役士官士兵”的职位,须提供退出现役有关证明材料(如:退出现役审批表、退伍证等);
4.招录对象中面向“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的职位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等);
5.已就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考的,须提交已满(或无)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材料(聘用文件、聘用合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已满[或无]服务年限的证明),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6.已就业的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考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7.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服务基层计划的人员需出具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8.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9.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10.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以上资格复审须具备的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按要求提供的相关手续及证明材料,审原件收原件。
资格复审流程
1.考生到相应的资格复审处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资格复审合格证。
2.考生持资格复审合格证到面试缴费处缴费。
3.考生凭缴费发票到资格复审处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资格复审要求
1.考生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审。
2.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签署《面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同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
3.考生提供的材料均使用A4纸印制。
4.考生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面试资格。
5.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本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州委组织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6.若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须于6月12日前向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科书面提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书。
7.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间为2019年6月19日12:00前。考生按公告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6月23日。
2.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工作安排将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告,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网站发布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相关公告事项的,一律由考生自行负责。
2.考生应随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如因考生关机、停机、换号等个人原因造成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一律由考生自行负责。
3.考生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录用资格,纳入考生诚信档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人员,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相关部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严肃追究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4.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均取消录用资格。
5.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同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未尽事宜,请与凉山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科联系,联系电话:0834-3865186;传真:0834-2162017。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