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1.广安市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对象
依据公告“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并采取网上公告的方式进行公布;笔试中有缺考科目者或有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规定,各招录职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2.广安市2019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复审对象
依据公告“根据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规定,各招录职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9年6月13日(星期四)、6月14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资格复审地点及责任分工
1.资格复审集中在广安市考试指导(公务员培训)中心(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院)进行。
2.报考区市县级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和乡镇机关职位的面试资格复审由报考职位所在区市县委组织部负责,报考广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职位的面试资格复审由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
(四)资格复审要求
报考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考生,应携带《2019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类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由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考“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职位的,应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缴纳社保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应的证明材料。
5.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由所在服务单位和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和相关证明材料。
7.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当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8.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报考广安市2019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的考生,需按《关于2019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需提供以下材料或证明:
1.报考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①各有关单位审核盖章齐全的《四川省2019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登录网上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正反两面打印, 贴照片;第三栏“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意见”不需要出具意见和盖章)。
②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③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任职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④放宽报考年龄界限的,还要携带获得按国家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报考优秀工人农民职位考生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①各有关单位审核盖章齐全的《四川省2019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一式2份(登录网上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正反两面打印, 贴照片;第三栏“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意见”不需要出具意见和盖章)。
②户口本、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③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扬(奖励)文件、证书或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单一奖状或获奖证书不予认定)。
④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证明材料如用工合同、缴纳社保、发放工资等凭证资料(仅有相应工作证明的,不予认定)。在个体工商户、建筑工地等地方的务工经历,实际中没有签订过劳务合同,若能提供个体工商户、建筑公司等的工资发放表等凭证佐证资料,予以认定;若无法提供,不予认定。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考生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①各有关单位审核盖章齐全的《四川省2019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一式2份(登录网上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正反两面打印, 贴照片;第三栏“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意见”不需要出具意见和盖章)。
②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③服务地所在区市县项目主管部门和区市县委组织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鉴定材料原件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从事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的具体起止时间、是否在2019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是否合格等内容。
④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由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截止2019年底前未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证明以及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⑤退役军人考生需提供参军入伍经历的证明材料和户籍所在地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未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证明材料。
未按要求提供上述相关手续和证明以及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应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若本人现用名与身份证或其它证件的名字不符者,须取得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盖有户籍管理印章的证明。
2.笔试准考证遗失的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负责审查资格的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其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凡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递补资格复审
根据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对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和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统一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并发布递补资格复审公告。递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于2019年6月19日(星期三)按照统一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复审只进行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则该职位不再递补。
递补资格复审公告另行发布,请有可能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密切留意递补资格复审公告,以免耽误相关事宜。
三、面试事宜
(一)面试报到及交费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务必持资格复审单位发放的《资格复审合格通知书》于2019年6月13日至6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304室报到、领取《面试通知书》并交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务必于2019年6月19日(星期三)在指定地点报到、领取《面试通知书》并交面试费每人80元。凡未按时报到、领取《面试通知书》和交面试考务费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安排
各职位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发放给考生的《面试通知书》中明确。
政策咨询电话:0826-2390075
资格复审单位联系电话:
0826-2399232(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0826-2226071、2220574(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组织部)
0826-2883058 (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组织部)
0826-4821039(中共华蓥市委组织部)
0826-5235722(中共岳池县委组织部)
0826-6213231、6211530(中共武胜县委组织部)
0826-3220665(中共邻水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