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6月17日—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二、资格审查地点:顺庆区区政府4号楼502办公室(顺庆区果城路13号)。
三、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并按以下材料顺序将复印件装订成一册:
1.《报考信息表》1份;
2.《卫生公共基础》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4.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6.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7.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
四、资格审查要求
1、面试资格审查由考生本人到场,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者,必须书面委托他人代理。被委托人除需提供本公告第三条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和考生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2、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场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审查或资料提供不齐全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作取消面试资格处理。
3、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因递补者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确定为递补人员)。递补人员将通过考生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进行通知,如因递补人员预留电话错误、电话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4、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特此公告
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