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中心是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的事业单位。
中心主要职责是: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领导下,组织实施全国价格监测工作,协调指导地方价格监测业务;组织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监测国内外市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分析预测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走势;开展专项价格问题调查,提出政策建议;建立市场价格动态预警机制,及时反映市场价格热点问题,提出预警建议;配合价格改革、调控和监管,跟踪反馈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市场变化情况;编制、发布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指数;发布价格监测信息,适时引导市场预期;为社会提供相关信息服务;承担国家发展改革委其他相关价格工作。
二、招聘岗位
请结合自身情况及岗位需求,选择岗位。
(一)京内生源3人
办公室(人事处)文秘岗1人,管理学、经济学相关专业研究生;
综合业务处综合业务岗1人,经济学、管理学相关专业研究生;
技术与信息处系统开发及管理岗1人,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
(二)京外生源1人
服务价格监测处服务价格监测岗1人,应用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三、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和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考试
1、报名和资格审查。请考生认真填写考试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jgjczxbgs3412@126.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有关笔试、面试和体检的时间、地点和具体安排等事项以本单位通知为准。有关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进入面试比例最低要求的,可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通知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体检和考察。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考试成绩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4、公示和聘用。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人社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中心网站进行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中心编制内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待遇。
六、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不实的,一经查证,即取消报名人员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2、参加笔试、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3、报名咨询电话:010-68033306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中心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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