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高校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9名,具体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详见《冕宁县2018年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考核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考核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身体健康;
3.具备所报岗位要求的条件;
4. 必须是2019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班医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乡镇卫生院可放宽到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班应届大专毕业生;各基础学科、专业成绩均为合格以上;愿意在所聘单位工作至少6年以上;在2019年7月30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本科生能取得学位证书;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与《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本次公开考核招聘
1. 在大学中被学校给予纪律处分者;
2.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5. 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对象
详见《一览表》。
三、考核招聘程序
考核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资格复审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 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5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
报名地点: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蜂巢”体育馆
2. 报名所需材料
(1)自荐书;(2)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3)学校开具的按时毕业和未受校纪处分的证明;(4)学校出具的学习成绩单(须由学校加盖鲜章);(5)就业推荐表;(6)就业协议书;(7)交同底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并提前如实填写《冕宁县2018年考核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资格审查
由考核组负责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相关手续。资格审查采用双方面谈或交流提问、查验证件、查看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其中,学历及录取批次的审查,根据当年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编印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版)对学生当年录取批次进行认真审核。
资格审查工作结束汇总后,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外出考核组通知考生参加考核。
资格审查将贯穿考核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考生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注意事项
考生在考核招聘期间(面试时除外)必须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考生联系电话号码错误、所留电话无通讯信号、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核方式
1.考核方式:初步筛选和面试考核。
考核办法:
(1)初步筛选:考核组通过查阅考生提交的资料,根据考生自荐书、学习成绩等相关材料,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进行人员初步筛选,择优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须经请示考核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放宽面试比例。因达不到比例,需削减或取消的,见调整公告。
(2)面试考核:面试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考生进行面试。
招聘若出现缺额,由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后,对专业或学校招聘名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以补充公告为准)
2.聘用人员的确定及签订《就业协议书》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再加试一次,确定的人选报经外出考核组审查同意后,与用人单位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冕宁县考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补充协议书》,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3. 体检及聘用
(1)签订了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持凭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个人档案、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于2019年8月1日在冕宁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到,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体检费由考生自付。
(2)体检合格者,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社局按照考核政审规定进行考核政审;政审合格的,按拟聘人员公示的规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考核信息公布方式
公告、补充公告、调整公告、考核、体检结果等招聘信息均在冕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n.gov.cn/)公告、公示和通知。
四、聘用管理
(一)试用期管理。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如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予聘用。
(二)人事档案管理。考核招聘人员的档案一律交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服务期内招聘人员年度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进行。
(三)服务期管理。考核招聘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服务期管理,最低服务年限6年,按照聘用合同、补充合同规定执行。聘用期内不能胜任县级医疗机构工作的人员,调整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不服从安排的,直接解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四)建立退出机制。通过本次考核招聘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5年内未取得相应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冕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考核聘用卫生专业技术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联系电话:0834—6722159(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6730591(冕宁县卫计局办公室)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话:18908152280
陆老师 电话:15082270080
举报电话:0834—6722581(冕宁县卫计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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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冕宁县2018年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2.《冕宁县考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补充协议书》
附件3.《冕宁县2018年考核招聘选聘计划表》
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