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自贡市自流井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流井区委农工委)为党委机关单位,办公地点在自贡市自流井区汇高路169号高峰乡政府办公楼内。
二、招聘范围、人数、薪酬待遇、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人数、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文员工作。聘用后,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调整。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1年;非不可抗拒因素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提前离职的,应向单位缴纳违约金5000元。
(二)基本条件
1.报名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男性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26日之后出生),女性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6日之后出生),户籍不限。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或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基层工作经历及相关工作经历;
(5)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熟悉打印机、复印机等硬件设备操作;
(6)吃苦耐劳,具有团队精神,能接受加班(在城区居住为宜)。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18年10月26日18:00止(报名时间8:30—18:00,节假日报名请电话预约)。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须出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资料原件,提交复印件各1份。填写报名表(含2寸彩色证件照1张)。应聘者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地点:自流井区委农工委(高峰乡政府办公大楼510室)。
4.咨询方式:
联系人:刘盛;电话:0813-8115937,18990093348
(二)笔试(占总成绩60%)
笔试重点了解应聘人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和写作等方面的能力。笔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占总成绩40%)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无法达到3倍开考条件的,取消此次招考。面试重点考查应聘人员所具备的基本素质、执行力以及对应聘岗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额人员根据总成绩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由自流井区委农工委研究决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管理
(一)根据有关规定,被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只发放试用期薪酬。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聘期1年)。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年终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
(二) 聘用人员应遵守单位劳动规范,并签订《劳动合同》。
(三)聘用人员现有工作单位的,须辞去原单位工作。
六、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月工资加年终绩效,加班、值班、出差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补助。
(二)按国家和自流井区相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享受法定节假日和带薪休假等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