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单位 |
岗位名称 |
拟聘人员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备注 |
市质检所 |
办公室文员 |
周美娟 |
女 |
1994.08 |
西安财经学院 广播电视学 |
第1名文曦放弃,第2名周美娟递补。 |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本公告由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38107298。
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