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调单位为自贡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高新区大队(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选调名额2名,选调范围及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自贡高新区2018年公开选调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和对象
本次公开选调面向市内外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办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3周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
5、年龄:1982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高新区内在编在职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试用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6日—9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现场报名地址为自贡高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地址:自贡市汇东丹桂北大街256号高新区管委会310室,联系电话:0813-8115961)。网上报名将报名表及相关证件材料以照片、扫描的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544498541@qq.com,邮件主题和文件名请务必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网上报名后请打电话确认。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报考者必须实事求是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报名时提供资料如下:
1、《自贡高新区2018年公开选调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2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4、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2份(加盖鲜章);
5、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2份(加盖鲜章);
6、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原件和复印件1份。
7、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份。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总分100分:结构化面试占70分,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专业技能测试占30分,主要测试职位所要求的文字功底。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总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选调。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选调单位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如进入考察的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应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身份。通过对学识、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评价比较,客观反映报考者的工作表现和能力素质,以及对岗位的适合度。高新区管委会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四)公示和转任
对研究确定的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
四、其它事项
(一)本次选调报考者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
(二)本次选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高新区人力资源局、高新区监审局举报。
(三)请报考者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考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五、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0813-8115961
监督电话:0813-8119726
附件: 1.自贡高新区2018年公开选调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自贡高新区2018年公开选调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