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古蔺县公安情报信息中心 |
全额事业单位 |
古蔺县古蔺镇蔺阳大道110号 |
负责全县刑事、治安、敌社情等情报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研判以及上级交办案件的情报信息分析研判等 |
古蔺县投资审计中心 |
全额事业单位 |
古蔺县古蔺镇府前街24号 |
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提供审计服务,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全程审计和效益评估。 |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等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截至2018年9月27日。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9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报名所需材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3.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4.《古蔺县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须按要求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围绕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考察
资格审查合格者,未形成竞争的直接进入考察程序,形成竞争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过笔试或面试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证、资格证等)、档案是否真实,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经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时考生需提供《政审考察表》个人现实表现情况文字材料及个人(学籍)档案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察。
(四)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古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人员,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后,须在古蔺县服务满5年以上。
五、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并按公告要求报名。
(二)本次考核招聘工作所有信息均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lin.gov.cn/)发布。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及时登录古蔺人民政府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不能参加考察、体检、聘用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由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830-7233229
咨询电话:0830-7296025(县公安局)
0830-7222580(县审计局)
附件:
1.古蔺县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古蔺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
3.古蔺县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