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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2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规违法记录;
3.具有正常履职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亲和力和服务意识,具有团队协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招聘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期限的,统一计算至2018年2月22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
5.因贪污、行贿、受贿、渎职、泄露国家机密、泄露个人信息等原因受到过相应处分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本次招聘公告在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http://www.cdrerc.com/)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3日9:00-2018年2月28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邮件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邮箱:cdbdcdjzx@vip.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应聘人员应随邮件提交应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应聘人员所提交报名表信息不齐全的,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联系人:胡老师、伍老师,联系电话:028-62370778、028-61995275。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不进行资格初审,所有提交符合资格报名表的应聘人员均可参加笔试。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的资格复审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登记中心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进入笔试的人员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8年3月7日9:30-17:00;领取地点:成都市西华门街32号C区305室。
(四)笔试
1.笔试科目及分值
综合能力测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分) ,公共基础知识(共45分,含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30分),不动产登记相关知识(包括《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共40分),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2018年3月10日上午9:30-11:30,地点等其他情况详见《准考证》。
3.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数少的岗位,可放宽至1∶2。
(五)资格复审及面试人员
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登记中心根据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一并进入),并通过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交验报名表、自荐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各类资格证书及证明自己经历、能力、业绩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缺额可由登记中心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信息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递补人员。
(六)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七)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登记中心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最终考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最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最终考试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得分高者进入。
2.体检相关事项。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初次体检结果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因复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登记中心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最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八)公示
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通过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http://www.cdrerc.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最终考试成绩排名顺序等额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登记中心进行试用,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照编外聘用方式予以聘用,报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62370778、028-61995275
监督电话:028-62370780。
附件1: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表.doc
附件2: 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应聘报名表.doc
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