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岗位及名额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全额拨款)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选聘对象及范围
全国范围内在编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全额拨款事业人员(试用期人员和工勤身份人员除外)。
三、选聘条件
(一)政治坚定,道德优良,作风务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热爱文字综合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公文规范和文字处理。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的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29日以后出生)。
(六)报考者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的,报名时需提供放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承诺书。
(七)具有2年以上县(区)及以下基层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或称职以上。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注意职位条件和要求,对照自身情况选择报名,对于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均要取消其选聘资格,且责任自负。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18年1月29日至2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休息日除外)。
3、报名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党政大楼4楼秘书股(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三段77号),联系电话:2522011。
4、报名时需提供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③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3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④有获奖经历或公开发表文章的,提供获奖证书、1-2篇公开发表文章原件或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领取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在考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电话通知其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领取地点为报名地点。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60%+面试×40%。
1、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主要测试应试者文稿写作水平。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面试人数与拟选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笔试、综合成绩将在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ongmatan.gov.cn)上予以公示。
(四)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察人数与拟选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前述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
(五)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等相关体检标准执行。进入体检的人员须在体检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县区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如未按时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不能进入体检,出现的缺额可在进入考察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整个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工作中如发现违纪现象,可向龙马潭区纪委举报或反映。
(二)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对于报名后无法联系上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公告由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咨询电话:0830-2522011
监督电话:0830-2522287
2.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