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范围
面向全国选调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在职在编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工勤除外)。三台县行政区划内的在职在编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报考。
二、选调职位及名额
本次选调职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科员职位(公务员可参与选调,进行参公登记,但不保留公务员身份)。
选调名额:8名(见附件1)。
三、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调。
四、选调条件
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3.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8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8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公务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6.选调后在三台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试用期内的;未满招聘公告规定服务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侦查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有关规定的。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2.报名地点:
(1)三台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职位报名地点:三台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三台县梓州干道508号县政务大楼旁)。联系人:叶玲。咨询电话(传真):0816-5229121。电子邮件地址:403200970@qq.com。
(2)三台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所、三台县交通运输局公路运输管理所职位报名地点:三台县交通运输局人事劳动股(三台县梓州干道121号)。联系人:杨刚,咨询电话:0816-5338593。电子邮件地址:452811822@qq.com。
3.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网络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4.报名材料:
(1)现场报名:需提交《三台县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文件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印章);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选调证明;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学历须提供学历认证材料。
(2)网上报名:需将《三台县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文档按报考职位分别发送至三台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和三台县交通运输局人事劳动股, 并在选调前提供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选调证明等材料。
六、资格审查
报考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取得笔试和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本人要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选调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与选调者负责。
七、选调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一)笔试
1.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每个选调职位人数与实际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2,未达到1:2比例要求的,其报考职位予以调减或取消。
2.笔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环境保护、交通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
3.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选调职位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致使选调岗位人数与面试入闱之比低于1:2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实际参考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选调人数的职位,其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
笔试、面试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八、体检和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面试加试。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作为考察人选组织实施考察。如遇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情况,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考察原则上采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通过查阅个人档案和到原工作单位采取座谈等形式了解选调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与职位相匹配情况,并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况等。
九、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选调人选,并在三台政务网(www.santai.gov.cn)予以公示。
十、办理调动
拟选调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调动的,即办理调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调人员需在我县工作满5年以上才能申请调动。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台县环境保护局、三台县交通运输局共同组织实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在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台县环境保护局、三台县交通运输局纪委(纪检组)的全程监督下实施。报考人员和参加选调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816-5334933
县环保局:0816-5229121
县交通局:0816-5338593
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三台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