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
(一)复审对象
按遴选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共7人(名单详见附件)。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不再发布递补信息公告,我部将电话联系递补人员。
(二)复审时间
2018年1月11日-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复审地点
广安市网络舆情中心会议室(广安市林业局旁)
(四)复审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对照遴选条件要求,持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事业人员聘用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2.严格按照《遴选公告》的规定,对照遴选报考条件,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考生须关注《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导致不及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资料不齐,不及时参加面试等,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面试安排
请入围面试的考生于2018年1月16日9:3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市委办公楼121室(干部科)报到,参加面试抽签,逾期不参加面试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联系单位:中共广安市委宣传部。联系电话:0826-2160105,0826-2966601。
中共广安市委宣传部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