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
(一)审查时间
1.面试岗位的考生为2018年1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不面试岗位的考生为2018年1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审查地点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4公务员事业人员管理考核股(屏山县县城学府春天与县职业技术学校之间)。
(三)审查对象
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详见《屏山县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附件)。
(四)审查有关要求
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本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 份,请在宜宾市人民政府网站右下方“专题专栏”内“宜宾市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栏目(http://ksbm.yibin.gov.cn:8180)上自行打印,若照片不清晰的按要求张贴近期 2 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 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市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书面证明原件)。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体检)资格(下同),考生在任一招聘环节中断的,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现场资格审查中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体检)资格而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公告于2018年1月11日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市人社局官网上发布。具体递补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面试岗位的考生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按川价费〔2003〕237 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单。
不面试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市人社局官网上另行通知。
二、面试安排
(一)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凭面试通知单、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联系电话: 0831—5700223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