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考核的原则和方式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公开考核的岗位、名额及范围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中学教师3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木里县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公开考核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身体健康;
5.符合考聘岗位学历、专业等要求。
(二)具体条件
详细情况见《岗位表》。其他条件、要求说明如下:
1.年龄:18-35周岁(即1983年3月31日-1999年3月31日出生);
2.2018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需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学位证,取得相应学科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并报木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验证原件。往届生报名时须具有并提交符合岗位条件的相关材料。
3.符合教师资格认定规定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到院校处分的;
5.档案成绩三次(含三次)以上补考的;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
7.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公开考核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现场和电子邮件进行报名,报名及资格审查由木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负责和组织。
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木里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贴照片),交近期一寸彩色照片4张,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暂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8年毕业的考生,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在考察时由招考单位审查学历档案,进行聘任审核时必须提供。
电子邮件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月11日24时结束,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于2018年1月12日下午19时前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四川师范大学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的所有环节,其中任一意环节发现不符招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考核的时间、内容及方式
考核时间:2018年1月13日上午:8:00开始
考核地点:四川师范大学(具体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由木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组织,通过笔试、面试对应试者进行测评,实行逐轮淘汰,前一轮成绩均不带入下一环节,最后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招聘人员并草签意向协议。
(三)资格复审
草签意向协议的拟招聘人员,于2018年8月15日前,将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档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交木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审核。资格审查中发现任一环节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资格复审结束后,由木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在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由木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木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六)公示
木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在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相关信息资料由木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期间不得自行辞职,不得调离所聘单位,未经人事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带聘用通知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五、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聘用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本公告由木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解释,未尽事宜由木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确定。
咨询电话:0834-6522360(木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
监督电话:0834-6522461(木里县纪委监察局)
联系电话:13778662529(胡老师)
电子邮箱:915030543@qq.com
附件:
木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 木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