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4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聘前公示。公示期间接受举报,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确定不得聘用的,不得进入考察等后续环节;因各种原因产生缺额时,若有递补人员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确无不得聘用情形方可进入考察。
举报电话:(0838)2509227。
公示期结束后,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对公示合格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考察等后续工作。
岗位编码 |
招聘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准考证号 |
体检结论 |
11010 |
四川省德阳市第五中学(六) |
陈文 |
女 |
1990-02 |
1170205041603 |
合格 |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