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2017年12月20日。请进入体检人员于当日上午7:40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德阳市长江东路279号)审判大楼门前统一乘车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未携带规定证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二)注意事项
1.体检的项目、标准和要求按《公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向医院缴纳。
2.请考生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即视为体检不合格。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公告》的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电话:0838—2595012
特此公告
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