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一)
二、体检安排
(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星期三)。请进入体检的人员于当日上午6:50前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市抚琴西路109号)办公大楼北门(抚琴西南街方向)前集合统一乘车前往指定医院。无故未携带规定证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二)注意事项
(详见附件二)
(三)体检标准
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报考其他职位的人员,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咨询电话: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028-82917016、82917114、82915618(传真)
特此公告。
2.《体检注意事项》。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