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承检医院提供的体检报告和个人申请,有3名同志需复查或补充检查,依据首次体检结论作出后出缺的情况,我们按“考录公告”的规定予以递补,将于近期组织复查(补检)和递补体检,同时决定委托考察首次体检合格的报考对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复查、补充检查和递补体检对象
除吴萌(准考证号:2110413010505)、胡媛(准考证号:2110413014224)、李心(准考证号:2110413015910)、雷静(准考证号:2110413031027)、魏琳(准考证号:2110413031518)等5名因特殊原因仍暂不安排补充检查外,本次体检共涉及10个职位10名报考对象,其中申请复查1名、补充检查2名、递补体检7名(名单详见附件1,点击浏览)。
二、复查、补充检查和递补体检安排
请列入递补体检的报考对象务于2013年2月27日(星期三)17:0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2张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中段88号办公楼509室市公务员办公室公务员管理二科)报名,填写《公务员录用体检表》(贴上照片),并按男性280元/人·次、女性300元/人·次左右准备体检费用,于体检报名填写体检表时直接向承检医院缴纳。
申请复查和需要补充检查的报考对象,请务于2013年2月28日(星期四)8:3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大门口集合(即首次体检集中地),到指定医院空腹参加体检。
递补体检对象,请务于2013年3月1日(星期五)8:3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大门口集中,到指定医院空腹参加体检。
体检注意事项参见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关于组织二○一二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首次体检的公告》(点击浏览)第四条“参检注意事项”。
体检对象未在规定时间承办体检手续或未在规定时间参与体检者,均视为自行放弃体检资格。
三、首批体检合格对象的考察政审
对已经体检合格的180名报考对象(名单详见附件2,点击浏览),依据“考录公告”规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委托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所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考察。
1.报考巴中市市级部门(单位)职位的,由职位所在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是:
职位编码1130002、1130003的2名考生,由巴中市财政局(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西段49号,联系电话:5260776,联系人:邱先生)负责。
职位编码1130004的2名考生,由巴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址: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16楼12号,联系电话:5281022,联系人:刘先生)负责。
2.报考巴中市巴州区所设职位(职位编码:1130102-1130120)的21名考生,由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凤谷街35号劳动大厦6楼2号,联系电话:5237613,联系人:李女士)负责。
3.报考南江县所设职位(职位编码:1130202-1130212、1130214、1130216-1130235、1130237-1130240、1130242)的48名考生,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楼609室,联系电话:8222169,联系人:岳先生)负责。
4.报考通江县所设职位(职位编码:1130301、1130303、1130305、1130306、1130308、1130310、1130313-1130318、1130320-1130328、1130330、1130332、1130335-1130338、1130340-1130344、1130346-1130355)的51名考生,由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通江县诺江镇东街58号3楼公务员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7233235,联系人:万先生)负责。
5.报考平昌县所设职位(职位编码:1130401-1130403、1130408、1130412-1130415、1130417、1130418、1130420-1130424、1130426、1130427、1130430-1130438、1130340、1130441)的37名考生,由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平昌县江口镇新华街东段102号3楼公务员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6229937,联系人:郭先生)负责。
6.报考本市各县(区)所设司法助理员职位(职位编码:1130101、1130201、1130304、1130405、1130406、1130407)的18名考生,由巴中市司法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440号,联系电话:5280577,联系人:张先生)负责。
考察严格按照《巴中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考察试行办法》(巴市组通〔2012〕18号)(点击浏览)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请接受考察的对象下载本公告所附《巴中市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察表》(点击打开浏览或下载,Word格式),于2013年2月28日前按该表所附“填表说明”填写后寄(传)至负责考察的部门(单位)。
市公务员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827-5266060,联系人:贺女士、蒲女士。
附件:1.二○一二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首批体检后复查(补检)和递补体检人员名单(点击打开浏览或下载,PDF格式)(点击打开浏览或下载,Excel格式)
2.二○一二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首批考察对象名单(点击打开浏览或下载,PDF格式)(点击打开浏览或下载,Excel格式);
3.巴中市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察表(点击打开浏览或下载,Word格式)。
中 共 巴 中 市 委 政 法 委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 中 市 司 法 局
2013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