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工性质
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属于合同制用工性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调整,由市律师协会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政策、规定设置,为自聘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被授予学士学位,同等条件下取得司法考试资格证书者优先。
(四)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在正规刊物发表过署名文章的优先;同等条件下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或懂财务知识的优先。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市律师协会办公室(地址: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市行政中心5B609室,咨询电话:0835—2226439,联系人:许先生)。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的证明、个人简历及同底版免冠半身一寸近照3张,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4.报名时不缴纳任何费用。
四、竞聘
报名人数与聘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
根据考生竞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竞聘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待遇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市律协与拟聘人员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工资由基础工资+工龄工资组成,工资约1600元/月。社会保险按有关规定执行;食宿自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律协秘书处具体组织实施,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律协秘书处解释。
四川省雅安市律师协会
201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