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事考试网2016年12月15日最新快讯:为进一步充实市委巡察机构工作力量,广纳优秀人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市纪委机关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5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市委巡察办和市委巡察组工作人员共5名。
二、遴选条件
(一)资格条件
1. 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公身份;
2.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有较强的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计算机和文字处理能力;
3. 专业不限,法律、财会、审计专业的优先;
4.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先;
5. 年龄在30周岁以下;
6. 具有2周年及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有纪检、政法工作经历者优先;
7. 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8. 身体健康;
9. 中共正式党员;
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龄计算等均截止到2016年12月15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的;
2. 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治安处罚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有意报考者可登陆南充人事考试网、“廉洁南充”网(网址http://www.ncsjc.gov.cn),下载填写《中共南充市纪委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23日结束(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报考者持以下材料到市纪委组织部(南充市北湖路88号1号楼418室)现场报名:
1. 《中共南充市纪委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1份(需粘贴照片);
2. 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 本人2寸免冠证件照2张(其中1张粘贴于报名表);
4. 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5. 受到表彰奖励或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6. 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的文章或能证明个人相关能力的材料。
市纪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考生领取本人准考证。遴选名额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如果低于1:5,相应缩减遴选名额。
(二)测试。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测试,测试分笔试、面试和心理测试三个环节。笔试、面试、心理测试均以百分制计算,分别占总成绩的40%、40%、20%。笔试、面试、心理测试时间和地点以网络和电话另行通知,请予关注。
(三)考察。根据测试成绩择优确定考察对象,由委局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方位考察。对考察和复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资格,按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审定。由市纪委常委会审定,确定试用人员。
(五)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再对空缺名额递补。
(六)试用。顶岗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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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一)报考者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二)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关注南充人事考试网、“廉洁南充”网遴选公告。如因通讯不畅等原因导致考生不能按时参加公开遴选有关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杜绝任何形式的说情、打招呼和请吃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四)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有关事项由市纪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17-2239907。
附件:中共南充市纪委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中共南充市纪委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