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事考试网2016年11月30日最新快讯:根据《长宁县事业单位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的规定,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审核,现将符合政策拟加分考生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从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干部、群众都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如实反映加分考生的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一般应书写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我们将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监督举报电话:0831-4623001
通讯地址(邮编):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116号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44300)
附件:长宁县事业单位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加分情况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30日
附件:长宁县事业单位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加分情况
序号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报考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服务已满年限(年) |
其他可享受加分情况 |
服务类型 |
应加总分(分) |
1 |
雷小刚 |
511524199009112712 |
长宁县乡镇学校 |
体育教师 |
16030019 |
2 |
优秀士兵 |
退役大学生士兵 |
4 |
2 |
丁勇 |
511524199112093214 |
长宁县乡镇学校 |
体育教师 |
16030019 |
2 |
优秀士兵 |
退役大学生士兵 |
4 |
3 |
罗静 |
51152419881230062X |
长宁县乡镇学校 |
体育教师 |
16030019 |
4 |
|
大学生村干部 |
6 |
4 |
李小容 |
511524198406126437 |
长宁县乡镇学校 |
美术教师 |
16030020 |
4 |
|
大学生村干部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