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事考试网2016年11月21日最新快讯: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建设,经报请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名(限男性)。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居住在绵阳市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中国公民。
二、招聘条件
1、政治表现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未受过行政处分和治安、刑事处罚;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20至35周岁;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机智敏捷,无传染病,无口吃、无残疾,身高1.70米以上;
6、在绵阳城区有固定住处。
三、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9日至2016年12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点至12:00点,下午1:00至5:00点在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机关大楼412室报名(电话:0816-2262455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水路155号)。
也可通过网络报名:在本公告附件下载《辅警报名表》,填写好后于2016年12月8日下午5点前通过互联网发送至分局邮箱:564090746@qq.com
(二)报名手续: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退伍军人需带上退伍证)。(网络报名人员经初审合格后,分局电话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需带上上述资料)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一)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责任感和进取心、团队协作和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
2、面试时间:2016年12月12日
3、面试地点:涪城区公安分局机关大楼415会议室
(二)体能测试
时间:2016年12月13日上午
参照《人民警察体能达标标准》组织进行测试,测试项目为男子800米、俯卧撑。
(三)体能测试成绩于2016年12月13日下午前公布。
六、体检
(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由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组织实施。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七、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发放《辅警政审表》,由考生本人分别到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进行政审。
八、聘用
对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须同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九、工作职责
1、在正式人民警察带领下协助开展治安巡逻防控工作。
2、协助开展大型文体商贸活动的治安秩序维护工作。
3、协助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现场秩序维护工作。
4、其它警务辅助工作。
十、管理使用办法
对招聘的辅警实行准军事化和等级化管理,三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由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政治处统一办理。首次合同期为五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根据工作需要可继续聘用。
十一、工资福利待遇
每人每月收入2300元至2700元(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级别工资、绩效工资四部分构成,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服装、装备、培训等费用由单位承担。值班备勤期间提供集中住宿和免费午餐、晚餐。聘用人员享受带薪年休假,工作期间统一着辅警制式服装。更多招考信息请关注四川人事考试网微信公众号:htgwy01;或咨询QQ:385189031
十二、招聘工作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监察局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6-2262455
监督电话:0816-2266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