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拟招聘人员20名,全部充实到基层监管所协助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2、此次招聘职位为单位聘用制工作人员,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用工性质及薪酬待遇
采取劳动合同制。待遇按区委、区政府会议有关规定确定(含基本工资、政策性保险等福利待遇)。
三、报名条件
(一)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
(二)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截至2016年11月21日)。
(四)现实表现好,没有任何不良记录;综合素质较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文稿写作、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责任感,工作勤奋,吃苦耐劳。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经历者或常住龙马潭区者或持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特别优秀者报名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11月21日—30日工作日8:30-17:30。
(二)报名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2708175,2709282。详细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小市转角店老区政府办公大楼6楼(小市新街子街76号),公交224、168、214、39、57、2路车到转角店站下,往消防队方向前行50米。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填写好的《泸州市龙马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表》(须粘贴照片),能证明本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证书、市级以上主要刊物发表的文章、获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现场报名。
(四)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笔试:主要考察与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常识,基本公文和信息写作能力。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六)面试:主要考察岗位相关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七)考察:根据笔试加面试总成绩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八)体检: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九)公示:经过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十)聘用:公示无异议由区食药监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聘用人选,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其他原因导致报考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考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费用自理。
(三)经区食药监局党组会议研究后,可根据应聘人员情况对招聘计划作适当调整。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龙马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泸州市龙马潭区食药监局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表
泸州市龙马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