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事考试网2016年11月8日最新快讯: 按照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我县2016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2016年11月10日(星期四)
三、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集合时间:2016年11月10日(星期四)早上7:00。点名验证、宣布注意事项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出发时未到达集合地点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集合地点:长虹酒店门口(高新区)。
咨询电话:18113402676 杨老师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交通费、用餐等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费于体检当天现场缴纳,请考生带足相关费用(预计每人400元左右,请自备零钱)。
五、体检考生须携带的有关手续
1.本人有效正式身份证或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
2.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六、注意事项及要求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不要食用油腻或高糖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至12小时。
3.心电图和测量血压时应避免精神紧张,保持心情稳定。
4.参加体检时不能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要求关闭电源,统一保管。
5.体检当天请着轻便服装,不化妆,不穿连衣裙、连裤袜、高跟鞋。不穿有金属饰物衣裤,同时为了避免您的财物丢失请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参检。
6.在体检全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工作人员的指挥,体检时不得向体检医生介绍自己的姓名、单位和家庭情况,不得单独与医生交谈。
七、体检标准及复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更多招考信息请关注四川人事考试网微信公众号:htgwy01;或咨询QQ:385189031
八、纪律要求
考生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一是体检必须由本人参加,凡找他人代检的考生,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二是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三是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于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未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九、体检通知以本公告为准,不再电话通知。
附件: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7日
更多2016年下半年招聘信息,请查看: 2016年下半年四川招考信息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