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及职位
遴选计划为1名,具体职位详见《眉山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符合遴选条件的县(区)及以下机关(单位)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与遴选职位相适应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4.在县(区)及以下机关(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其他条件见《眉山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和年龄计算均截至2016年11月6日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7日—2016年1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268号2—2),联系电话028-38166119。
提供资料:《眉山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自行下载)一式二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盖章);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两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县(区)及以下机关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证明(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示并加盖公章,科级干部由当地组织部门出示并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由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资格人数与遴选名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1。
(二)考评和考核
市司法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优选比选方式组织实施考评、考核。考评时间和考评地点另行通知。
考评采取报考人员竞职陈述、现场回答提问的面议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
根据考评情况,等额确定考核人选。
考核采取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身份)、到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听取介绍(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等方式进行。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员。
(三)体检
体检由市司法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四)审定
市司法局党委集体研究正式确定拟遴选人员,报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审定。更多招考信息请关注四川人事考试网微信公众号:htgwy01
(五)公示和调动
拟遴选人员在眉山党政网和眉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此公告由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司法局人事科028-3818612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8166119
附:1.眉山市市级部门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眉山市市级部门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1:
眉山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单位 名称 |
职位名称 |
职位 代码 |
拟任职务 |
遴选名额 |
年龄 |
学历 (学位) |
专业 |
其他条件 |
备注 |
眉山市司法局 |
会计 |
2016008 |
科员 |
1 |
30周岁及以下(1985<11111年11月6日>以后出生) |
本科及以上 |
本科: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审计学专业; 研究生:经济学专业、审计学专业、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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