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察对象:巴中市市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已参加完体检且体检结论合格人员21人,详见附件1。
二、考察组织: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三、考察内容:参照《巴中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考察试行办法》(巴市组通〔2012〕18号)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四、考察时间:请各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于2016年11月3日前完成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政审考察,并按时向市人社局送审政审考察材料。
五、相关要求:(一)请政审考察对象保持手机畅通,因手机号码有变动,应及时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联系。(二)考生个人档案在外地尚未转回本人现户籍所在地的,请及时与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联系,以便政审,同时用人单位要对政审考察对象的档案所在地址进行登记,以便统一组织调档。(三)政审考察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填写《巴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详见附件2,连同政审考察材料统一报送市人社局,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更多招考信息请关注四川人事考试网微信公众号:htgwy01
六、本公告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咨询巴中市人社局事管科,
电话:0827-5269672。
附件:
1.巴中市市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人员名单.xlsx
2.巴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doc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0日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