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47个贫困村卫生室各招工作人员1-2名(详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凉山州户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非事业、企业单位在职人员。
三、招聘原则:
1、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同管理的原则。
2、同等条件下,户籍在招聘的村卫生室所在乡镇的优先聘用。
3、招聘在彝族聚居区村卫生室的,会听、说彝汉两种语言的优先聘用。
四、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等及以上医学学历的人员,或是2017年医学专业大中专院校的应届毕业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执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年龄:18岁至50岁(1966年10月1日至1998年10月1日之间出生)。
五、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者需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各1份,2寸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2张,在2016年10月17日至19日内到拟竞聘的村卫生室所在乡镇卫生院报名(各报名点联系电话见附件)。
2、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近三年受过行政拘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7)近两年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8)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不良,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参与赌博吸毒、卖淫嫖娼、流氓斗殴及从事封建迷信、邪教组织活动被查处的;
9)发生医疗事故责任未满三年,医疗差错不满一年者;
10)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3、医务能力测试。参加应聘者需于2016年10月21日参加医务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报名点另行通知)。相关复习资料可在报名处领取。
4、体检。各乡镇卫生院参照医务人员注册体检的项目及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工作。体检费由应聘者自付。体检时间为10月22—10月24日。
5、公示。对资格审查、医务能力测试、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各乡镇卫生院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限为10月26日至30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更多招考信息请关注四川人事考试网微信公众号:htgwy01
六、聘用及待遇
1、聘用的村卫生室工作人员为编外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乡镇卫生院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与聘用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五年一签,一年一考核,试用期为6个月。
2、符合招聘资格条件,通过竞聘录用的2017年医学专业大中专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应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实习合同,在2017年取得中专以上医学专业文凭后需与乡镇卫生院签订正式用工合同。
3、聘用人员的薪酬包括“保底工资+绩效工资”,同时所在乡镇卫生院为其参加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具体内容以西委办发[2016]103号文件规定为准)
附:招聘岗位表
西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0月12日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