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
(4)在职人员报考,须与目前工作单位无劳动纠纷,且须征得其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公开考核聘用人选: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考核方式进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免收报名费。
1、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12日-2016年10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南充市审计局办公楼人事科310室(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丝绸路175号)。联系电话:0817-2800807
3、报名所需资料:
(1)《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附件2)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与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能证明其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审查。在报名时,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将根据考察政审中的复核和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在考核招聘的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报考资格,且责任自负。
5、准考证领取
报名成功的报考者,于2016年10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南充市审计局310室领取。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知识结构、专业素养、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责任自负。
3、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考试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告考试成绩及排名。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成绩相同,则采用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另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3天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政审考察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1、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考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3、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进行审核确认,但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报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招聘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2、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拟聘用人员逾期(以聘用单位通知时间为准)不能办结相关手续的,作自动弃权处理且不予递补。
3、用人单位凭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主管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更多招考信息请关注四川人事考试网微信公众号:htgwy01
四、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特别提示
1、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招聘单位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完全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六、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1、公告、政策咨询电话:
南充市人社局事业科电话:0817-2815039
招聘单位电话:0817-2800807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南充市纪律检查委员会:12388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817-2819660
附件:
1、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30日
2016年9月30日
附件下载:
南充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