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平昌县江口镇新华街东段102号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楼3楼县公务员局,联系电话:0827-6229937,联系人:苟女士)负责。
考察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点击浏览)和《巴中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察试行办法》(巴市组通〔2012〕18号)(点击浏览)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以及档案材料齐全等。
在考察过程中,考察部门对报考对象的人事档案的查阅、管理、转递等,须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通知》(巴市组通〔2013〕63号)(点击浏览)办理,并对档案审查工作负责。涉及的具体问题,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1号)(点击浏览)处理。
请接受考察的对象及时下载本公告所附《巴中市公务员录用考察表》于2016年9月30日前按该表所附“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后寄(传)至负责考察的部门。考察工作涉及的相关事宜,请径与考察部门联系。
考察工作原则上应于2016年10月15日以前结束,并按要求将情况和材料书面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公务员管理二科)。更多招考信息请关注四川人事考试网微信公众号:htgwy01
考察部门在考察中遇到的相关事宜,请与市公务员局公务员管理二科联系。
联系电话:0827-5266060,联系人:贺女士、成女士。
附件:巴中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察表(样表)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23日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