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为二类:不限、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招聘对象中“不限”,是指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米易县接待服务中心接待服务管理岗位必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聘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招聘对象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止2016年10月10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四川省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五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即1980年10月10日—1998年10月10日期间出生)之间,其中米易县接待服务中心接待服务管理岗位年龄在18周岁—30周岁(即1985年10月10日—1998年10月10日期间出生)之间;
4.在职人员报考者,须征得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人事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米易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相同。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招聘单位、名额及其他条件
见《米易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现场报名
报考米易县接待服务中心接待服务管理岗位的考生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11日。
报名地点:米易县政务服务中心考试中心窗口(同和路,迷阳水岸对面。乘坐1路公共汽车可到达)。
2.网络报名
除米易县接待服务中心接待服务管理岗位以外的岗位均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9:00— 10月14日18:00,报名入口为: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 )。
(二)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情况表”,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
采用网络报名的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米易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各项内容,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考生,务必在《简历》一栏准确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名称、服务地、服务起止时间、服务期满考核情况。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
采用现场报名的考生如实、准确填写《米易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此表在报名处领取)各项内容。
报考者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时考生所填写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资格证书、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真实可靠,所选考试科目、岗位等相关信息准确无误,提供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真实有效。考试时凭本人准考证和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学生证和驾驶证等证件)参加考试。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如因填报的各项信息有误影响考试及考试结果的使用,由本人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网络报名)。本次考试资格初审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社部门负责。报考人员请于报名后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米易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4.现场报名所需资料:
(1)高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高校出具的证明其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的证明材料);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照3张;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在职人员需出具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三)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6年10月10日—10月16日24:00时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采用现场报名的考生在参加技能测试合格后缴纳考务费(技能测试不收费)。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6年11月1日到米易县人事考试中心(米易县政务服务中心712办公室)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聘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安排,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调减或取消岗位的情况,将及时在攀西人才网、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可另行报考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退费。
(五)打印(领取)准考证
1.网络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请于2016年11月7日9:00— 11月11日18:00前登录(http://bm.e21cn.com )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2.现场报名并通过专项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请于2016年1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到米易县政务服务中心考试中心窗口(同和路,迷阳水岸对面。乘坐1路公共汽车可到达)领取。
四、考试
(一)米易县接待服务中心接待服务管理岗位的人员先参加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项技能测试,测试合格的人员再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技能测试内容:
米易县接待服务中心接待服务管理岗位:主要测试接待及礼仪相关知识。
领取参加技能测试通知书时间:2016年10月28日9:00-12:00,到米易县政务服务中心考试中心窗口领取。
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技能测试时间为2016年10月29日,具体的时间及地点见《参加技能测试通知书》。
技能测试合格人员名单将及时在攀西人才网、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布。
(二)除米易县接待服务中心接待服务管理岗位以外的其余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本次招聘考试所有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见附件2,笔试均不指定复习资料,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如下:
公共科目 |
|||
岗位类别 |
科目名称 |
考试内容 |
考试时间 及分值 |
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 |
综合知识 |
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 |
120分钟 满分100分 |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为2016年11月12日,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政策性加分
(1)对基层服务项目考生的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或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另加3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政府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对基层服务项目考生的加分加在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中;
(2)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招聘条件的加分。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通知的加分政策。
(3)对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根据《关于调整我市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市事业单位享受加分政策的意见》(攀组综〔2013〕47号)精神,在我市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中,报考少数民族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的,属于攀枝花市17个民族乡镇(含122个民族村)、49个散杂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生源地或户籍地,户籍地须常住户口3年以上),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5分,市内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在我市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中,报考非少数民族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的,属于我市17个民族乡镇(含122个民族村)、49个散杂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生源地或户籍地,户籍地须常住户口3年以上),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3分,对盐边县、米易县、仁和区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2分,对东区、西区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1分(享受加分政策招聘到少数民族乡镇的人员,在首聘乡镇事业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2年)。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折合后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已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分别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政府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退役大学生士兵申请加分的报考者提供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退役士兵证原件。
少数民族考生提供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以上证明材料于2016年11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交到米易县政务服务中心(考试中心窗口),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办理享受政策性加分手续。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经审核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将通过攀西人才网、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示。
(五)笔试成绩计算、公布
(1)米易县接待服务中心接待服务管理岗位、:
笔试折合成绩=(综合知识分数+折合前加分)×40%+折合后加分。
(2)其余岗位:
笔试折合成绩=(综合知识分数+折合前加分)×60%+折合后加分。
笔试考试中存在缺考笔试科目或违纪的考生,不进行笔试排名。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及时通过攀西人才网、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布。
(六)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
报考米易县接待服务中心接待服务管理岗位的根据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其余岗位的 参考人员根据笔试折合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的参加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因面试资格审查、笔试缺考,导致实际开考比例低于2: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以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高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高校出具的证明其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的证明材料);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照2张;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的类型、服务地、服务起止的时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在职人员需出具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入闱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攀西人才网、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布。
2.面试方式及分值
本次所有招聘岗位面试方式均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面试折合成绩的计算:
(1)米易县接待服务中心接待服务管理岗位:
面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60%
(2)其余岗位:
面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40%
3.领取面试通知书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具体时间、地点在攀西人才网、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与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攀西人才网、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布。
五、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折合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笔试折合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加试面试,以加试的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的考生,其《综合知识》成绩若低于本次招聘考试其他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的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成绩,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更多招考信息请关注四川人事考试网微信公众号:htgwy01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考核重点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攀西人才网、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审批及试用期
考试、体检、考核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县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米易县监察局 0812一8179744
咨询电话: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8130962
十、相关事项提示
(一)请考生在整个招聘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县人社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以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培训)网站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一、本公告由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米易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附件2:《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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