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户籍在四川省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公民。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表现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
(二)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未受过行政处分和治安、刑事处罚。
(三)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复员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文化程度),作风正派,具备礼仪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协作沟通,能吃苦耐劳。
(四)年龄:18—30岁(1986年9月22日至1998年9月22日出生)。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机智敏捷,无传染病,无口吃、无残疾,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复员退伍军人可放宽到男性不低于1.68米,女性不低于1.58米),双眼矫正视力1.0以上,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
(六)原绵阳市安州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驾驶人员条件相对放宽(年龄40岁以下,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文化程度为高中及以上)。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体检和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2日至10月9日(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1、现场报名在绵阳市安州区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室报名(绵阳市安州区中医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16室);网上报名将下述第3条需要的资料扫描件和表册发送到邮箱474361340@qq.com,444315205@qq.com。
3.报名手续: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和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复员退伍军人同时还需携带退伍证,原机关事业单位临聘驾驶员需携带聘用合同。填写《绵阳市安州区人才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报名信息表》。
五、资格审查
由绵阳市安州区人才服务中心和交警大队、城市联合执法大队进行资格审查,网络报名人员于2016年10月10日到安州区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室参加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带上资料原件和照片,审查合格后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其责任由考生自负。更多招考信息请关注四川人事考试网微信公众号:htgwy01
六、面试
(一)面试采取综合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为面试不合格,不予聘用)。
(二)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合格者,2016年10月10日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在绵阳市安州区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三)面试时间: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四)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责任感和进取心、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
(五)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当天见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七、体检及政审
根据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底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政审。
八、聘用
对考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须同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时间为三年,其档案在绵阳市安州区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九、管理使用办法
对招聘的临时协助执法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并报人才服务中心鉴证备案。在正式执法人员的带领下协助开展安州区辖区的交通安全、车辆管理和城市管理工作。
十、工资福利待遇
临时协勤人员每人每月工资1800元+加班补助,购买“五险一金”。由单位提供统一的制式服装。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绵阳市安州区纪委、监察局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绵阳市安州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十二、咨询电话
绵阳市安州区人才服务中心:0816-4336112
交警大队: 0816-4339533
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大队: 0816-4366729
2016年9月22日
附件下载:
报名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