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更多招考信息请关注四川人事考试网微信公众号:htgwy01
0833-2125375(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21日
附件下载:2016年9月21日
2016年乐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部分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第8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