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限为2016年9月21日至2016年9月27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向中共眉山市纪委(市监察局)、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进入下一考录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更多招考信息请关注四川人事考试网微信公众号:htgwy01
中共眉山市纪委(市监察局)监督电话:(028)38444444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28)38168060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28)38168560
附件:
眉山市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第二批拟录用人员名单.xls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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