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事考试网2016年9月19日最新快讯: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6年7月31日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6年11月15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2016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政治要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或服务成都市城乡基层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
入伍前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或入伍前为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在校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
(三)服务成都市城乡基层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
1、系成都市组织选派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一村(涉农社区)两名大学生计划”、“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或“大学生服务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计划”志愿者。
2、服务成都市乡镇及以下单位服务期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和四川省委组织部选派的“大学生村干部”。
3、志愿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1日)且经服务所在区(市)县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
4、截止报名结束时尚未通过定向招录(聘)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有违反其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四、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www.cdpta.gov.cn
五、报名时间
(一)网上报名:2016年9月21日00:00至9月28日17:00。
(二)资格审查:2016年9月22日09:00至9月29日17:00。
(三)网上缴费:2016年9月22日09:00至9月30日17:00。
(四)准考证打印:2016年10月26日至10月29日。
(五)笔试时间:2016年10月29日。
六、报名程序
(一)网上注册。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者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二)填报信息。
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由招录单位负责进行网上初审。报考者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四)确定缴费。
1. 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2.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以及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先进行网上缴费,之后于2016年10月11日到成都市武侯区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地址: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2栋3单元6楼602室,电话:028-85092518、18302818340)审核办理免缴考务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缴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其他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更多招考信息请关注四川人事考试网微信公众号:htgwy01
七、开考比例
笔试比例1:6,未达到报名人数开考比例的个别岗位,经公开招聘小组研究同意,可放宽至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6年10月9日前通过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可于2016年10月11日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武侯区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八、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10月29日上午(具体时间安排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分类设置(详见附件1)。A类为公共行业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B类为卫生医务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4.笔试成绩计算: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满分为100分。
5.笔试加分:政策性加分及所具备条件。
经组织选派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1日)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通过定向招录(聘)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未享受过政策性加分)、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6年10月17日至10月19日交成都市武侯区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2栋3单元6楼602室,电话:028-85092518、18302818340),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加分情况将于2016年10月21日12:00至10月24日12:00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若有异议于10月24日17:00前反馈至成都市武侯区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地址: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2栋3单元6楼602室,电话:028-85092518、18302818340),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报考者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服务证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市)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服务证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服务证书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服务证书签订落款时间为准。
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或服务成都市城乡基层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报考其它岗位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6.笔试时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7.笔试成绩将于2016年11月8日23:59前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并同时公布进入核对检验原件审查人员名单。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复审
1.面试前核对检验原件由成都市武侯区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各招聘单位于2016年11月15日—16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核对检验原件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2.核对检验原件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5的比例依次确定,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核对检验原件。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降低比例或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3.核对检验原件内容: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套,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原件,收存复印件1套。应聘人员在核对检验原件前自行下载和打印《2016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一式3份,详见附件2),在核对检验原件时与上述材料一起递交审核。
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县 (市) 区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享受定向招录(聘);如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如系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或服务成都市城乡基层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退伍证、毕业证或服务所在县 (市) 区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通过定向招录(聘)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服务协议、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如系报考具有相关工作年限要求职位的,须出具相关工作单位关于其工作经历及工作年限的证明及其他依据材料。
4.核对检验原件要求:核对检验原件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逾期未参加核对检验原件者,视为自动放弃。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核对检验原件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5.领取面试通知书:通过核对检验原件的应聘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2016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6年11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以现场答辩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知识面及心理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要求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不影响面试开考,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3.面试比例:面试比例1:5,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相关规定办理。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11月21日前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于2016年11月30日23:59前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
九、体检
1.体检时间:2016年12月13日—14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2.体检地点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并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
十、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
十一、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于2017年2月中旬前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
十二、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成都市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报到时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提供原单位书面同意其调(流)动的证明书。
拟聘人员如系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等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如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不予正式聘用。
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聘用人员由武侯区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岗位,聘用人员须服从调配。
聘用人员在成都市武侯区服务最低年限应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
十三、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相关规定实行回避。
(二)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为保证此项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武侯区监察局将全程进行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28-85044017 (武侯区纪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028-85557856(武侯区监察局)
咨询电话:028-85092518、18302818340(武侯区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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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
查询网站: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dw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