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 中 市 司 法 局
关于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
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工作人员(巴中)首轮体检复查、补充
检查结果与递补体检暨委托考察
第二批考察对象的公告
四川人事考试网快讯:按照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关于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考录公告》,点击浏览)和《关于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首轮首次体检结果及补充检查与复查暨委托考察首批考察政审对象的公告》(以下简称《体检公告》,点击浏览)的要求,我们于2016年8月12日在指定具有省定公务员录用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了首轮首次部分职位考生复查和因生理期缺项的补检。本次可申请复查7人,实际申请复查6人(1人未提交复查申请视为自行放弃复查资格,体检最终结论视为不合格);补充检查1人,实际参检1人。根据承检医院提供的体检报告和个人申请,赵悦熹等6名复查对象体检合格,1名补充检查对象体检结论为合格,另有1名需提供病理医学证明的报考对象已提供证明体检结论为合格。实际体检合格人数8名。依据首轮体检及补检、复查结论作出后的出缺情况,我们按《考录公告》和《体检公告》的规定予以递补,将于近期组织递补体检,同时决定委托考察第二批报考对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递补体检对象及体检安排
请列入递补体检的10名报考对象(详见附件1)务于2016年8月24日(星期三)08:3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2张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后院集合,空腹前往承检医院体检。并于集中前按男性480元/人次、女性500元/人次准备体检费用,在体检报名填写体检表时直接向承检医院缴纳。补充检查和复查费用据实另计。
体检注意事项参见《体检公告》第四条“参检注意事项”。
体检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者,视为自行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最终结论视为不合格。更多招考信息请关注四川人事网微信公众号:htgwy01
二、第二批考察对象的考察安排
本次体检合格的8名考生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安排考录职位所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考察。
1.报考巴中市巴州区所设职位的考生,由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凤谷街50号劳动大厦602室,联系电话:0827-5237613,联系人:李女士)负责。
2.报考巴中市恩阳区所设职位的考生,由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巴中市恩阳区恩阳中学办公楼407室,联系电话:0827-3368388,联系人:岳先生)负责。
3.报考南江县所设职位的考生,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楼609室,联系电话:0827-8227362,联系人:岳先生)负责。
4.报考通江县所设职位的考生,由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通江县石牛嘴新区红峰大厦(乘1路公交车到终点站下)六楼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827-7233235,联系人:万先生)负责。
5.报考平昌县所设职位的考生,由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平昌县江口镇新华街东段102号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楼3楼县公务员局,联系电话:0827-6229937,联系人:苟女士)负责。
考察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点击浏览)和《巴中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察试行办法》(巴市组通〔2012〕18号)(点击浏览)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以及档案材料齐全等。
在考察过程中,各考察部门(单位)对报考对象的人事档案的查阅、管理、转递等,须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通知》(巴市组通〔2013〕63号)(点击浏览)办理,并对档案审查工作负责。涉及的具体问题,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1号)(点击浏览)处理。
请接受考察的对象及时下载本公告所附《巴中市公务员录用考察表》于2016年8月23日前按该表所附“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后寄(传)至负责考察的部门。考察工作涉及的相关事宜,请径与考察部门联系。
考察工作原则上应于2016年9月30日以前结束,并按要求将情况和材料书面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公务员管理二科)。
受委托承担考察的部门在考察中遇到的相关事宜,请与市公务员局公务员管理二科联系。
联系电话:0827-5266060,联系人:贺女士、成女士。
市委政法委员会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司法局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