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聘范围、岗位及资格条件
岗位:管理岗位
(1)具有公益一类事业人员身份;
(2)市级部门42周岁以下(即1974年8月31日之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县(区)40周岁以下(即1976年8月31日之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专业:不限;
(4)具有一定公文写作能力和2年以上工作经历;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过刑事、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聘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 8月17 日至2016年 8 月19 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
攀枝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305办公室(机场路151号人防大厦3楼)。
3.报名要求
报考者在攀西人才网下载《攀枝花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开考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贴照片)。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同意,并携带报名表2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和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305办公室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4.资格审查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考聘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并说明理由。资格审查贯穿考聘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考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聘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笔试报考人数与考聘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相应比例的,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考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降低到2:1,仍达不到相应比例的,取消考聘计划。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组织,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应试者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3:1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如参加笔试者与考聘计划之比未达到3:1,则全部进入面试。如遇特殊情况,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考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降低到2:1,仍达不到相应比例的,取消考聘计划。
面试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与体检
1.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研究后组织加试)。
考察工作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实施。考察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2.体检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笔试、面试和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如遇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可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经考察后进行体检,如所有参加面试人员体检均不合格,不再递补,该考聘职位取消。
六、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聘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此次考聘过程进行监督,公开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对考聘工作中弄虚作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违纪违规参加考聘的人员,取消其考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2016年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面试时间详见:四川人事考试网
监督电话:0812-3324158
咨询电话:0812-3317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