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 中 市 司 法 局
关于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
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工作人员(巴中)首轮首次体检结果及
补充检查与复查暨委托考察首批
考察政审对象的公告
四川人事考试网快讯:按照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关于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考录公告》,点击浏览)和《关于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考试总成绩与职位排名暨组织首轮体检的公告》(以下简称《体检公告》,点击浏览)的要求,我们于2016年7月27日至29日在指定具有省定公务员录用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了首轮首次体检,并于2016年8月4日进行了补充检查。本次体检应检306人,未在规定时间承办手续视为自行放弃体检资格2名、因分娩经申请批准暂缓体检1名,实际参检303名。目前,承检医院提供了体检报告。经研究,决定组织首批考察政审。现将体检情况和考察政审的相关安排公告如下。2016年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详见:四川人事考试网
一、首轮首次体检情况
在本次实际参检的人员中,何镁才等279名参检对象首轮首次体检合格;9名参检对象按规定需作补充检查或提供病理医学证明(其中7名因处于孕期、1名处于生理期,缺检部分项目待安排补检;1名需提供病理医学证明)暂不作出结论;15名参检对象体检结论为不合格(其中不合格项目已安排当日、当场复检结论仍为不合格而不可申请复查者8人)。
二、体检情况查询及补充检查与复查的安排
首轮首次接受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15名和需提供病理医学证明的报考对象,自即日起至2016年8月10日(星期三)18:00时前,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巴中市公务员局公务员管理二科(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中段87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楼509房间)查询本人首轮首次体检详细情况。
首轮首次体检时至少一项属于当场、当日复检项目不合格且已复检仍为不合格的报考对象,依据《考录公告》规定不再接受复查申请。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不合格的报考对象,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时处于生理期而缺项的1名报考对象(张琳,女,准考证号6842313015909)需作补充检查,连同申请复检的报考对象一并于2016年8月12日(星期五)08:0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即首轮首次体检集中地)集中参加补充检查与复查。体检注意事项参见《体检公告》第四条“参检注意事项”。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进行补充(复)检查,视为自行放弃资格,体检按不合格论。体检所需费用直接向承检医院缴纳。
需提供病理医学证明的1名报考对象(苟灵敏,女,准考证号6842313023409),请及时与市公务员局公务员管理二科联系,按医学要求提供相关证明,以便承检医院作出体检结论。
三、首批考察政审对象的考察安排
对列入首轮首次体检尚处于孕期而体检缺项的7名报考对象,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规定,连同本次考录首轮首次体检合格的279名考生一并列入考察,共计286人。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委托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安排考录职位所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考察。
1.报考巴中市市级部门(单位)所设职位的考生,由职位所在各用人部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是:
职位编码26130001的考生,由巴中市规划管理局(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中段市规划管理局3楼,联系电话:0827-5257236,联系人:王先生)负责。
职位编码26130002的考生,由巴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市政府办公大楼16楼22号,联系电话:0827-5281022,联系人:马先生)负责。
职位编码26130004、26130009、26130017的考生,由巴中市农业局(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430号农业大厦408室,联系电话:0827-5269560,联系人:李先生)负责。
职位编码26130005-26130008的考生,由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中段77号(恒丰饭店对面)办公楼5楼,联系电话:0827-5268998,联系人:王女士)负责。
职位编码26130010-26130012的考生,由巴中市交通运输局(地址:巴中市江北状元桥街346号市交通运输局509室,联系电话:0827-5266768,联系人:于先生)负责。
职位编码26130013的考生,由巴中市国土资源局(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中段16号市国土资源局606室,联系电话:0827-5256768,联系人:董女士)负责。
职位编码26130015的考生,由巴中市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市政府办公大楼17楼13号,联系电话:029-86701900,联系人:夏先生)负责。
职位编码26130016的考生,由巴中市统计局(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市政中心15楼6号,联系电话:0827-5268162,联系人:孙先生)负责。
职位编码26130018的考生,由巴中市水务局(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中段37号水务局402号,联系电话:0827-7702030,联系人:邓女士)负责。
2.报考巴中市巴州区所设职位(法律援助中心职位除外)的考生,由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凤谷街50号劳动大厦602室,联系电话:0827-5237613,联系人:李女士)负责。
3.报考巴中市恩阳区所设职位(国土资源分局职位除外)的考生,由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巴中市恩阳区恩阳中学办公楼407室,联系电话:0827-3368388,联系人:岳先生)负责。
4.报考南江县所设职位(司法助理员职位除外)的考生,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楼609室,联系电话:0827-8227362,联系人:岳先生)负责。
5.报考通江县所设职位(司法助理员、法律援助中心职位除外)的考生,由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通江县石牛嘴新区红峰大厦(乘1路公交车到终点站下)六楼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827-7233235,联系人:万先生)负责。
6.报考平昌县所设职位(司法助理员职位除外)的考生,由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平昌县江口镇新华街东段102号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楼3楼县公务员局,联系电话:0827-6229937,联系人:苟女士)负责。
7.报考本市所设司法助理员和县(区)法律援助中心职位(职位编码:26130034、26130090、26130122、26130129、26130169、26130170、26130171)的考生,由巴中市司法局(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中段440号,联系电话:0827-5280577,联系人:谭女士)负责。
考察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点击浏览)和《巴中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察试行办法》(巴市组通〔2012〕18号)(点击浏览)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以及档案材料齐全等。
在考察过程中,各考察部门(单位)对报考对象的人事档案的查阅、管理、转递等,须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通知》(巴市组通〔2013〕63号)(点击浏览)办理,并对档案审查工作负责。涉及的具体问题,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1号)(点击浏览)处理。
请接受考察的对象及时下载本公告所附《巴中市公务员录用考察表》于2016年8月15日前按该表所附“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后寄(传)至负责考察的部门(单位)。考察工作涉及的相关事宜,请径与考察部门联系。
考察工作原则上应于2016年9月15日以前结束,并按要求将情况和材料书面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公务员管理二科)。
受委托承担考察的部门(单位)在考察中遇到的相关事宜,请与市公务员局公务员管理二科联系。
联系电话:0827-5266060,联系人:贺女士、成女士。
市政法委员会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司法局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