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递补体检人员
因报考前锋区小学语文职位第4名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根据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16年广安市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的公告》相关规定,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递补体检项目及标准
递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颁布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人社部、卫计委、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三、递补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2016年8月8日(星期一)进行递补体检。参加递补体检的考生务必于当天上午8:00前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一寸免冠正面近照,体检费400元(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到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广安市前锋区鑫鸿大道8号葳孚润滑油厂)报到集中参加递补体检。证件不齐或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递补体检资格并不再参加复检。
四、递补体检要求和有关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二)体检采取入闱封闭方式,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按要求一律上交统一存放,未上交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报考职位等身份信息。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五)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考生自负。2016年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大纲详见:四川人事考试网
(六)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本次递补体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
前锋区人社局:0826-2889299
前锋区人社局:0826-2889299
前锋区教科体局:0826-2861166
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