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2016年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大纲详见:四川人事考试网
监督电话:
中共丹棱县纪委(县监察局):(028)37204444
中共丹棱县委组织部:18990312380
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7207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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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丹棱县委组织部
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