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结论
待检、进一步检查、延期待检、不合格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其余参加体检考生的体检结论为合格。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四川省乐山市地方税务局人事科(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556号13-8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手写书面复检申请并按要求参加复检,未按时递交手写复检申请和未参加复检的,一律视为放弃资格,结论为“不合格”。
复检安排另行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补检安排
本次体检结论为“待检”“进一步检查”的考生,请于8月10日(星期三)上午8:00带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在乐山市地方税务局17楼会议室(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556号),注意事项参见体检公告。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补检资格,结论定为“不合格”,后果由考生自负。2016年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详见:四川人事考试网
三、补检温馨提示
(一)保持平常心态参检,不紧张。
(二)检查前不要剧烈活动。
(三)不要熬夜,保证充足的睡眠。
(四)检查前一天晚上十点以后不再进食。
(五)近期不要饮酒、吸烟。
(六)近期不吃浓茶、咖啡、饮料等。
(七)近期不吃火锅、麻辣烫、烧烤等食品。
(八)近期不吃含人工添加成份较多的食品。
(九)化验小便请接中段尿。
四川省乐山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