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教育局
甘孜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甘孜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关于2016年公开考试招聘成人教育本科类定向培养紧缺专业人才的公告
根据《甘孜州关于定向培养紧缺专业人才的实施方案》(甘府发〔2013〕22号)及《2016年定向培养紧缺专业人才总体方案及分校实施方案》(甘定向办〔2016〕2号),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教育局、甘孜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甘孜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面向甘孜州籍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公开考试招聘学制五年的成人教育本科类定向培养紧缺专业人才36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招聘对象
仅限甘孜州籍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高中毕业生)中的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人员。
二、定向培养单位、定向培养名额、培养院校(专业)及入学方式
(一)定向培养单位
定向培养单位为相关县(市)基层事业单位。
(二)定向培养名额、培养院校及专业
定向培养名额共36名,其中:成都中医药大学藏医学专业25名、西南民族大学音乐学专业11名。
(三)入学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中,报考成都中医药大学藏医学专业的,直接参加人事考试;报考西南民族大学音乐学专业的通过术科考试后参加人事考试。人事考试结束,由相关部门根据考生人事考试总成绩、培养专业及名额,按照培养专业名额的1.5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预录取对象。预录取对象由甘孜州教育局统一组织报名参加2016年全国成人高考,并单一填报相关院校相应专业志愿。
通过成人高考且被相关院校相应专业录取的考生,由相关部门根据考生人事考试总成绩、培养专业及名额,按照培养专业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定向培养人员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无不良反映;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以上报考条件应同时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
4.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户籍、专业及年龄要求
(一)户籍要求
正住户籍2016年7月31日前在甘孜州(含入学前户籍在甘孜州的2016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户籍界定一律以是否持有甘孜州户口簿原件为准,不含入学随迁至大中专院校的集体户口。
(二)专业及年龄要求
1.报考成都中医药大学藏医学专业的,必须为藏医药专业(含藏医临床医学、藏医医疗、藏医药学、藏医药剂学等专业)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6年7月31日后出生)。2015年获得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传统藏医学确有专长合格证书》、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6年7月31日后出生)的人员亦可报考。
2.报考西南民族大学音乐学专业的,必须为音乐类相关专业(或其他专业具有音乐特长)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6年7月31日后出生)。
定向培养专业、岗位及名额等详见《甘孜州2016年公开考试招聘成人教育本科类定向培养紧缺专业人才名额分配表》(附件1)。
注:报考者所学专业均以毕业证书原件标注专业为准,且所持毕业证书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标注的毕业时间均应在2016年7月31日及以前。
五、人事考试开考比例
笔试人数与培养专业培养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不足3:1比例的,相应调减培养专业培养名额。
六、音乐学专业术科考试
报考西南民族大学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必须首先参加相关部门统一组织的术科考试。
(一)术科考试报名时间、地点
参加术科考试的考生于2016年8月8日—8月11日携带以下材料到本人正住户籍所在县(市)招办现场报名: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正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无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的,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户籍证明原件;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其他学历材料;
3.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一张(.JPG格式、16-32KB)。
(二)术科考试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在县(市)招办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务必于2016年8月15日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836-2835281)领取《术科考试准考证》。
(三)术科考试时间、地点
术科考试于2016年8月17日—18日在康定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术科考试准考证》。
(四)确定人事考试笔试人员名单
术科考试结束,由相关部门根据术科考试成绩和培养专业名额,按照培养专业名额的4倍(44名)以内确定参加人事考试笔试人员,获得笔试资格考生名单于2016年8月19日在甘孜人事考试网公告。
七、人事考试网络报名
报考成都中医药大学藏医学专业的所有考生、报考西南民族大学音乐学专业术科考试成绩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必须通过网络报名参加人事考试。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9日—8月22日(2016年8月22日24时截止)。
2.报名网址: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www.gzrsks.gov.cn)。
3.报名方法:
(1)填写《报考信息表》。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定向培养专业,如实、准确填写《甘孜州2016年公开考试招聘成人教育本科类紧缺专业人才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关资格,并进入甘孜州人事考试黑名单。
(2)上传照片。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时,必须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一张(.JPG格式、16-32KB),并在网络报名成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二)资格初审
州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表》和上传照片质量,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招聘范围、对象、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其中:报考成都中医药大学藏医学专业的,由甘孜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资格初审;报考西南民族大学音乐学专业的,由甘孜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其中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三)报名确认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者,必须于2016年8月19日至8月24日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完成网络缴费。
报名确认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50元/科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共需缴纳两科笔试考务费100元/人。
网上缴费于2016年8月24日24:00截止。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网络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岗位调整
报名缴费结束,对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培养专业,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报考人数与培养专业名额之比3:1的比例相应调减该培养专业培养名额,并于2016年8月27日前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告。2016年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详见:四川人事考试网
(五)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及缴费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6年8月28日—8月31日,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于2016年8月31日13:00截止。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无法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代身份证、户口簿等),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八、人事考试
人事考试只进行笔试,不进行面试。其中:报考西南民族大学音乐学专业的,其术科考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计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一)笔试科目
1.报考成都中医药大学藏医学专业的,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藏语文、藏医药基础)》、《综合知识》两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报考西南民族大学音乐学专业的,笔试科目为《文化基础知识》、《综合知识》两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2016年8月31日
上午 09:30—11:30
藏医学专业:《专业知识(藏语文、藏医药基础)》
音乐学专业:《文化基础知识》
下午 14:00—15:30
所有专业:《综合知识》
(三)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考试总成绩
报考成都中医药大学藏医学专业的,考试总成绩=《专业知识(藏语文、藏医药基础)》×50%+《综合知识》×50%;
报考西南民族大学音乐学专业的,考试总成绩=《文化基础知识》×50%+《综合知识》×30%+术科考试成绩×20%。
九、预录取人员确定
人事考试结束,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培养专业培养名额,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按培养专业培养名额与报考人数之比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预录取人员。与最后一名预录取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预录取。预录取人员名单于2016年9月1日在甘孜人事考试网公告。
十、预录取人员资格复审
凡预录取人员务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填写《甘孜州2016年公开考试招聘成人教育本科类定向培养紧缺专业人才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2,以下简称《个人诚信承诺书》)一份,并于2016年9月3日同时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人事考试准考证一份;
(2)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二张;
(3)《报考信息表》一份;
(4)《个人诚信承诺书》一份(贴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5)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
(6)正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7)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彩色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
无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正住户口簿原件的,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或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提供材料不完整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其相关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因预录取人员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预录取人员参加成人高考
预录取人员由甘孜州教育局统一组织参加于2016年9月初开始的全国成人高考报名,并单一填报培养院校培养相关专业志愿。
十二、拟定向培养人员确定
通过成人高考被培养院校相关专业录取的人员,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人事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按培养专业培养名额依次等额确定拟定向培养人员。人事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藏语文、藏医药基础)》或《文化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十三、岗位选择及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拟定向培养人员确定后,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拟定向培养人员按人事考试总成绩排名及培养院校培养专业名额依次选择定向培养单位。
拟定向培养人员取得培养院校(培养专业)的《录取通知书》后,持《录取通知书》到定向培养院校报到,经定向培养院校复查复检合格、正式注册入学后,与定向培养院校签订《甘孜州2016年成人教育本科类定向培养紧缺专业人才协议书》(附件3,以下简称《协议书》)。拟定向培养人员与定向培养院校签订《协议书》后,必须到定向培养单位所在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向培养单位签订《甘孜州2016年成人教育本科类定向培养紧缺专业人才协议书》。
《协议书》一式八份,定向培养院校、定向培养人员、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向培养单位四方均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公示
已签订《甘孜州2016年成人教育本科类定向培养紧缺专业人才协议书》的人员正式确定为定向培养人员,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甘孜人事考试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定向培养资格。
因取消定向培养资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签订《协议书》造成的缺额,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相关部门确定是否递补。
十五、定向培养及管理
定向培养学制为5年,由定向培养院校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全日制脱产管理。音乐学专业学生在西南民族大学甘孜州职业技术学校教学点就读;藏医学专业学生在成都中医药大学甘孜州卫生学校教学点就读。音乐学专业学生在校期间所有费用自理;藏医学专业学生在校期间,根据《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藏医药人才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办发〔2014〕18号)精神,藏医成人本科学历教育学费由州县(市)财政各承担50%,住宿费、教材费、生活费和交通费由学员自理。学生在校期间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成绩合格者获得定向培养院校成人教育本科文凭。
十六、考察、体检及聘用审批
定向培养学生定向培养结束并取得毕业证书后,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部门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
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手续,派遣到本人选择的定向培养单位工作。逾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定向单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最终结论为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七、聘用管理
受聘人员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其工资福利待遇从到聘用单位报到之日起执行。受聘人员必须在初始聘用单位服务期限满八周年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聘用岗位服务满五周年后方可报考本县(市)公务员。
十八、纪律与监督
严格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八章的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
甘孜州纪委派驻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836-2822498;
甘孜州纪委派驻甘孜州教育局纪检组:0836-2834772;
甘孜州纪委派驻甘孜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组:0836-2873290;
甘孜州纪委派驻甘孜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纪检组:0836—2835613。
十九、相关事项提示
(一)招聘机关在任一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有权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考生在报名时务必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通讯方式如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岗位调整、考试成绩等所有后续公告均在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www.gzrsks.gov.cn)发布,敬请留意。
(四)关于《准考证》
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打印多份、妥善保管。如考生无《准考证》,不得参加以下事项:
1.笔试;2.资格复审;3.体检。
政策咨询电话:
甘孜州大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0836-2827775、2827773;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36-2835623;
甘孜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0836-2833725;
甘孜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人事科:0836—2835091。
网络报名、缴费技术支持电话: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0836-2835281。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教育局
甘孜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甘孜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