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结论
待检、进一步检查、延期待检、不合格、缺检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其余参加体检考生的体检结论为合格。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试录用培训科(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市人社局主楼1012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检申请(报考乐山市法检系统职位的,向乐山市法院、乐山市检察院提出书面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手写书面复检申请并按要求参加复检,未按时递交手写复检申请和未参加复检的,一律视为放弃资格,结论为“不合格”。
复检安排另行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2016年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详见:四川人事考试网
二、补检安排
本次体检结论为“待检”“进一步检查”的考生,请于8月8日(星期一)上午8:00带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集合,注意事项参见体检公告。本次体检结论为“延期2周进一步检查”的考生于8月15日(星期一)上午8:00按上述要求报到。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补检资格,结论定为“不合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补检温馨提示
(一)保持平常心态参检,不紧张。
(二)检查前不要剧烈活动。
(三)不要熬夜,保证充足的睡眠。
(四)检查前一天晚上十点以后不再进食。
(五)近期不要饮酒、吸烟。
(六)近期不吃浓茶、咖啡、饮料等。
(七)近期不吃火锅、麻辣烫、烧烤等食品。
(八)近期不吃含人工添加成份较多的食品。
(九)化验小便请接中段尿。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9日